西安空港新城公租房高级人才认定材料有哪些?
认定条件一:2019年4月26日之后新引进或新培养,在企业(机构)中担任高管职务,或在企业(机构)生产、研发岗位承担重要工作,对企业(机构)经营管理、研发有突出贡献的人才。该类人才所在企业(机构)为空港新城主导产业的,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50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家企业(机构)认定核心管理、研发人才5人,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每增加100万元,增加核心管理、研发人才1人,每家企业(机构)最多不超过80人;所在企业(机构)为非主导产业的,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300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家企业(机构)认定核心管理人才2人。
(资料图片)
所需资料:(一)《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核心管理、研发人才认定表》(附件1);
(二)身份证件;
(三)全职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,创业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股东名册;
(四)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(人社民政局协调提供);
(五)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(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);
(六)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);
(七)新培养人才需由所在企业(机构)出具书面说明,并提供任职文件等佐证资料;
(八)申请人所在企业(机构)年度税收完税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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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条件二: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(技术)中心、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,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、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等,符合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实施细则的高层次人才。
所需资料:(一)全职引进、新培养人才确认需提供的材料
1.《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核心管理、研发人才认定表》(附件1);
2.身份证件;
3.原单位离职证明(新培养人才不需提供);
4.劳动合同(聘用)合同;
5.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(人社民政局协调提供);
6.最高学历证书(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);
7.最高学位证书(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);
8.职业资格等级证书(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);
9.人才层级认定所依据的直接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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